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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可享财政补贴

发布时间:2018-8-20 9:58:03

小型微型企业是吸纳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财政部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通知》的一大亮点是,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对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国家继续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在2014至2017年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以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也可以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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