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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四句话告诉您如何判断是否要开发票

发布时间:2018-8-17 14:10:11

众多初次创业朋友在杭州注册公司以后,对是否需要开票这一细节无法较清楚的做一个判断。

简短四句话归纳:

1、一般情况下,会计上不以收益核算的不用开票。此处的收益是狭义概念,仅指计入利润表的项目。换言之,纳税人收到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果在会计上以资产负债表项目核算,基本上可以判断无需开票。

如,收到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接受的捐赠,债权人提供的债务性融资,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短期内需要原价退还的押金、保证金、往来款等,均无需开票。
例外:
收到的代垫款项,会计上以往来核算,如果符合价外费用的定义,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开具发票。参见什么是价外费用,如何进行税会处理?
2、特殊情况下,会计上以收益核算的个别项目,由于没有发生应税行为,也不用开票。
如,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罚款、赔偿款、违约金,没收的质保金、押金、保证金、订金,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已确认坏账后又收回的款项,除购买应税服务外的政府补助等。
3、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的,除以下9种情形外均不需要开票。
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
604:代收印花税
605:代收车船使用税
606: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
607: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
608: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609: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发生这9种情形,可以选择对应6开头编码,税率选择「不征税」,税额显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应当开具发票,购买方提出不开票的,可以不开,但需要按照规定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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